「如何才能有效打動人心、說服對方?」
說服力其來有自,要能夠打動人心需要一些技巧。《別自個兒用餐》的兩位作者啟斯.法拉利與塔爾.拉茲在書中提到了關於生涯顧問羅森堡的故事,他們談到說到精進言談的技巧,可能沒有人比得上三十二歲的生涯顧問羅森堡,以下是分享的其中四個方法。
1.呈述狀況
簡單地說,就是開宗明義、直搗重點、據實以告,不要有過多的矯情或轉折。你必須先知道自己想主張的事情是什麼,你想闡述的撞忘是什麼?言語要讓人信服,就要表達出自己的熱情、認知與主張。
2.溝通感受
能夠打動人心的話語通常來自於情感上的流露,因此,要能夠說服對方、毛遂自薦,需要溝通自己的感受。我們常常忽略情感所帶來的影響力,當我們能夠放心地向對方坦承,對方也能夠感受到你的真誠,彼此就能夠卸下心防、建立起信任感。
啟斯.法拉利與塔爾.拉茲指出,情感可以呈現出對聆聽者的尊重與關心。
3.提出重點
提出重點意味著你必須清楚地透露你到底想要什麼,透過方法一的「呈述狀況」,是最快的方式。你必須讓聆聽者了解核心重點,以及你真正想要做的事情是什麼,而你最好明白自己為什麼想這麼做的理由。
4.開放式提問
當我們只讓聆聽者回答「是」或「否」,容易讓對方感受到威脅,畢竟對方只有兩個選擇。「開放式提問」的重點在於不僅僅只有這兩種選擇,而是讓自己與對方坐下來一起解決問題,這樣聆聽者便不會感受到壓力。
如果你以「你覺得呢?」、「我們該如何解決?」這種開放式提問詢問對方,並且不做任何限制,對方越容易與你好好攀談,並且一起解決問題。
(本文取材自《別自個兒用餐》,天下雜誌出版)
(photo via sblackley )